2009年太原市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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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太原市教育局 2009-2-10 11:10:32 |
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在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但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非学前教育专业或者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非小学教育专业或者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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